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代会第三次会议

代表建议、批评和意见

第  39  号

类  别: 道路交通方面
建议日期: 2019年1月28日
代表姓名 刘法银 3 代表团 大坞代表团
代表证号 110 邮政编号 联系电话 15966705678
通讯地址  滕州市大坞镇单庄村
联名代表姓名 
姓名 代表证号 邮政编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
徐德威 104 滕州市市东大矿业有限公司 13562216928
董洪青 105 滕州市市金达煤炭有限公司 13906326961
关 键 词  四好公路
建议标题 关于我市“四好农村路”的建议
建议内容 

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,其中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是基础设施保障的农村公路建设。2017年12月习总书记对“四好农村路”作出重要指示:要把农村公路建好,更要管好、护好、运营好。目前存在资金缺口较大和道路养护不到位问题,省级补助沥青路面60元/平方米,新建水泥混凝土75元/平方米,而实际修建沥青路面需要125元/平方米,新建水泥混凝土约需165元/平方米,并且原材料价格一直上涨。在省级补助四好农村路资金不变、市级补助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到位的情况下,修建四好农村路所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,再加上财政紧张,镇街自行解决这一问题存在很大困难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多为镇街自主办理,严重缺少养护资金和道路安全标识,致使道路养护不到位,安全管理不到位,公路使用寿命缩短,存在群众出行不方便等现象。

解决建议:一是加大对“四好农村路”资金投入,将省、市级补助资金及时、足额拨付到位。

二是建议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论证,适度提高养护补助资金,解决农村道路养护补助资金不足等方面实际问题。

三是建议道路安全管理实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和“道路安全标识向下兼容一级”的原则,实施道路安全标识的安装,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的问题。


附  件